文明养犬不掉“链” 绘就城市新画卷
- 发布日期: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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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打造更加和谐文明的养犬氛围,7月9日,兴隆台公安分局参加兴隆台区文明办组织的“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有礼兴隆人”暨《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题宣传活动,兴隆台公安分局警务人员以活泼生动的养犬题材诗朗诵形式与现场居民进行互动,希望养犬市民通过宣传提高依法、文明、科学养犬意识,营造和谐文明养犬氛围。

文明养犬宣讲宣传
警察小姐姐在活动中宣讲,路遇行人要主动避让他人,以防止伤人和扰民事件的发生,做到自觉遵守养犬事项,不养禁养犬、烈性犬,给爱犬定期接种疫苗和办理犬证年审手续,同时,鼓励居民互相监督,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提醒。市民纷纷表示,他们已经意识到文明养犬的重要性,并且会积极参与文明养犬。“以前我总觉得我的狗不咬人,遛狗没必要拴个绳,今天警察同志给我讲了很多关于宠物健康、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以后我会更加注重文明养犬。”活动现场一位宠物主人说。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于 2021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遛狗拴绳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文明养犬
第一时间办犬证,合法身份最重要;
做好体检打疫苗,无病无灾无烦恼;
养犬管辖有重点,品种体型要选好;
散步牵绳要抓牢,一路随行不乱叫;
遛犬范围有规定,粪便及时清理掉;
文明养犬要牢记,和谐家园多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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