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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多名居民举报

自《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正式施行以来

广大市民朋友的

安全意识和环境意识

有了显著的提高

大家都在为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做着积极的贡献

... ...

但是,仍然有人顶风作案!

7月15日21时许,兴隆台公安分局兴盛派出所接到多个居民举报电话,称有人在美的城小区内燃放烟花长达十几分钟,严重扰民!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此时燃放者已离开,只剩下几个燃尽的烟花包装盒,通过一番追踪查找,民警最终找到了燃放烟花的陈某某,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燃放现场)



(▲燃放残留物)

经查,违法行为人陈某某,于当日购买了6支烟花,并于当晚21时许在美的城小区内进行燃放。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陈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根据《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陈某已被兴隆台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烟花虽美

不及碧水蓝天

爆竹虽喧

怎及鸟鸣山幽

盘锦公安提醒@所有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离不开广大市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希望大家自觉遵守限放规定

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

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做到不买、不放

若发现违法燃放行为

请广大市民

主动劝阻 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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