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多名居民举报
- 发布日期: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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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正式施行以来
广大市民朋友的
安全意识和环境意识
有了显著的提高
大家都在为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做着积极的贡献
... ...
但是,仍然有人顶风作案!
7月15日21时许,兴隆台公安分局兴盛派出所接到多个居民举报电话,称有人在美的城小区内燃放烟花长达十几分钟,严重扰民!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此时燃放者已离开,只剩下几个燃尽的烟花包装盒,通过一番追踪查找,民警最终找到了燃放烟花的陈某某,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燃放现场)

(▲燃放残留物)
经查,违法行为人陈某某,于当日购买了6支烟花,并于当晚21时许在美的城小区内进行燃放。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陈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根据《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陈某已被兴隆台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烟花虽美
不及碧水蓝天
爆竹虽喧
怎及鸟鸣山幽
盘锦公安提醒@所有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离不开广大市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希望大家自觉遵守限放规定
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
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做到不买、不放
若发现违法燃放行为
请广大市民
主动劝阻 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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