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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男子决定盗回被自己卖出的摩托车

购买多年的二手摩托

停在小区

不翼而飞

····

结局竟是原车主

将其“牵”走


看得出来

他真的很爱他的摩托车



案件回顾

2024年7月3日19时许,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兴隆派出所接到群众于先生报警称:自己停放在盘锦市兴隆台区百丽小区的摩托车被盗。经民警现场了解:该车辆是几年前从原车主赵某某处用自己的电动车交换来的。民警发现摩托车于16时左右,被赵某某装上三轮车拉走。7月4日15时,民警在兴隆台区上房村将嫌疑人赵某某抓获,现场起回被盗摩托车一辆。



经询问,涉嫌盗窃嫌疑人赵某某认为自己的车换的亏了,遂趁于某某不注意,将摩托车偷了回来。目前,失物已及时返还报案人,赵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停放电动车、摩托车时,尽量将车停放在有人看管和有监控的区域内,切忌乱停乱放;一定要记得锁车头锁和防盗锁,并开启防盗报警器;如遇盗窃,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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