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①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

发布日期:2024-08-22浏览次数:16935

近日

“平安辽宁”微信公众号

接到不少后台粉丝私信

询问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

身份证补领等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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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回应群众期盼

进一步提升公安服务效能

小编将陆续推出

系列便民服务操作指南

第一期

无犯罪记录证明

首先

扫码关注“平安辽宁”微信公众号



获取操作指南途径一

 

在“平安辽宁”微信公众号后台

点击“便民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


 

 

获取操作指南途径二

 

在“平安辽宁”微信公众号后台

发送私信“无犯罪记录证明”

即可获取操作指南

 

 

在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平台”

和辽宁公安APP

也可以查询相关业务的办事指南

 

适用对象

个人查询本人无犯罪记录。

申领方式

按照自愿原则,我省常住户口居民或持我省签发居住证在辽暂住人员,通过登录“辽宁公安”APP实人认证,提交相关材料并签名后,可申领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

申领材料

在户籍地查询的,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并签名确认;在居住地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并签名确认。

注: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操作步骤

一、在手机“应用商城”搜索“辽宁公安”APP,点击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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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载安装后,点击右下角“我的”进行注册并实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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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左上角选择好归属地城市,然后在顶部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点击首页的“证明出具”模块。

 

四、按照步骤选择“办事窗口”,选择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五、在界面底部选择“办理”,点击“开始”进行人脸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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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在“本人签字”栏内签字,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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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交成功,等待公安机关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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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核通过后,在“辽宁公安”APP “我的证照”模块即可查看“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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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本人提出。

2、网上申领“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仅限辽宁省户籍人员和持辽宁省签发居住证在辽暂住人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