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警示市民行车处罚标识、解决停车难的提案》(第115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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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
关于警示市民行车处罚标识、解决停车难的
提案(第115号)的答复
龚汀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警示市民行车处罚标识、解决停车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改进执法工作。2021年,为着力解决选择执法、过度执法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部交管局推出了《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包括严重违法严查严处、一般违法首次警告、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常见违法先行提醒、严厉打击买分卖分和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同时,在非严管街路,公安交警执法人员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发送提示信息,或者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备案的联系方式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其立即驶离,对于通知10分钟后未驶离的,按照程序进行处罚。同时,交警部门进一步规范违法停车信息提示和查处程序,在现场查处违法停车时,以警告劝离为主,驾驶人不在现场且不妨碍车辆通行的,原则上,纠违处罚不拖移车辆。今年以来,共提醒违停车辆17.8万余起。
二、完善交通设施。今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对城区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了全面排查,结合交通事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交通标志标线。施划了红旗大街、林丰路大桥和东风街的交通标线1.865万㎡,对双台子区前进街、向阳街、育红路等15条街路设置违法停车交通标志59块,在辽河路、向海大道等所有人行横道斑马线安装了反光道钉。
三、科学增设停车位。今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在松江路、丰裕街、兴业街、群英路、油英路等34条街路施划停车泊位3272个,最大限度缓解“停车难”问题。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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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公安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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