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时代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宣传对象公示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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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时代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
宣传对象公示的公告
现将新时代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宣传对象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3月29日17时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局政治部宣传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公示对象为:
1.何英姿 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辽河派出所民警
2.杨旭 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3.邢宝昌 市公安局城郊分局曙光派出所民警
联系单位:盘锦市公安局宣传科
联系电话:0427-2682067
通讯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市公安局816室
邮政编码:124010
盘锦市公安局宣传科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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