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答复
李薇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运输芦苇车辆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要求生产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主体责任。
二、加强对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依法开展涉及超高、超长、超载运输车辆、人员违规行为的检查、处罚工作。
三、日常的道路交通执法过程中加大执法力度。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盘锦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