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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4 浏览次数:414

 

                                        

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庄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提高部分道路通行效率为盘锦提速》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省道210(双台子区高家至高升路段)车辆多,主道路与村路交叉路口多,且道路落差大。经专家团论证,该道路建设的设计时速是60KM∕h,现如改变限定值,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经过研判,我大队不建议提高限定车速。

二、滨海路的限速是根据道路等级而设置的。此处车流量大,特别是大型车辆居多,事故频发,所以为了降低交通事故,在此处设置限速60公里/小时。经会同相关部门从交通安全、道路环境、道路功能进行调研和论证发现并不适合提速。

    三、此道路改造重新规划不归属公安交警负责,我们将建议相关部门对霍田路与滨海路是否具备对接形成十字路口进行现场勘察。在未改道之前,我们将对霍田公路进行排查,对交通设施进行完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惠宾街鹤鸣路与松山路之间,由于位置特殊产生了连续的三个信号灯岗,交警部门也一直在研究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的方案,此处路口主要的通行压力来自于南侧学校上放学期间车辆非常集中,想要解决问题需要多个路口协调控制解决,近期交警部门将会继续深入研究,区域优化信号控制提升此处路口的车辆通行效率。

 

 

   盘锦市公安局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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