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八届一次委员《关于治理兴隆台街交通拥堵、安全隐患的提案》(97号)答复
尊敬的许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兴隆台街交通拥堵、安全隐患的提案》,我们已收悉,现就涉及公安机关工作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取以下工作措施:①在2017年的道路改造中,对兴隆台大街的的行人过街设施,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中的第10.3的规定“主干路行人过街的间距宜为300-500米”的规定,结合建设银行路口和钻井市场北口的行人过街实际需求,我们设置行人过街斑马线,以满足行人过街,完善了相关的标志标线。②封闭上述两处行人过街开口,行人过街绕行路线过长,极为不便。也不符合相关规定。③公交站点的设置,我们根据实际需求和道路空间的实际条件,设置的了钻井市场北口的道路两侧公交站点,既能满足出行需求,又充分利用现有的道路空间资源。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注,也欢迎您在以后对我们的工作随时监督和及时提出宝贵意见。
盘锦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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