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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八届二次委员《关于筹建盘锦太阳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安置基地)的提案》(129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9-04-25 浏览次数:266

尊敬的刘方委员:

    关于市政协委员刘方提出的《关于筹建盘锦太阳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安置基地)的提案》我们已收悉。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作为此件的协办单位,现就涉及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全市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筹建盘锦太阳村工作,并将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民警的日常工作中,组织民警定期走进建成后的太阳村,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法律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全方位多样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深入了解和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法律常识,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教育引导他们做一名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二、积极做好帮教工作。积极组织社区民警和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心理专家成立帮教小组,定期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教,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发现有心理障碍的和心理问题的青少年,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增强他们的信心,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引导他们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



盘锦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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