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溯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民间金融服务风险排查与风险控制的提案》我们已收悉,现就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涉及公安机关工作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总体情况比较严峻,民间金融服务行业众多,投资额巨大,从业主体发展过多、过快、过滥,部分从业者违法行为严重,投资者风险意识不强,行业监管缺位,引发的非法集资、骗取贷款、暴力讨债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严重破坏金融秩序和政治生态。下一步,我们结合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牢固树立多破案不如少发案的理念,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一、加强与各部门间沟通协作。公安机关将加强与金融办、市场监督、检察院、法院、银保监、人民银行等单位间协作配合,定期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犯罪活动的发生。
二、加强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纳,做好阵地控制,将民间金融服务类公司列为重点关注单位进行管理,对发展迅速,初具规模的非法吸存活动要及时打击,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报刊、互联网、悬挂提示标语、面对面宣传等形式,进行投资理财的业务知识培训,使广大群众掌握相关投资理财知识,实现理性、科学投资;并发挥社区街道触角优势,开展以案说法、相关法律政策宣讲活动,多层面、多角度地宣传投资理财咨询公司经济犯罪的常见类型、犯罪手段,教育广大群众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高利借贷活动。
盘锦市公安局
201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