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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八届二次委员《关于为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提供法制保障的提案》(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1 浏览次数:338

  市政协提出的《关于为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提供法制保障的提案》(第007号提案)批转我局后,公安局党委非常重视,专门责成局营商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办理。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沟通,明确任务

  此项提案由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主办。为进一步明确两个单位在办理提案工作中各自的工作任务,市局派专人到市政协进行沟通,明确了提案中两项具体事项由公安机关办理:一是增强制假售假打击力度。二是加强智慧交通建设,对限速进行统一和规范,实施人性化管理,创造最优发展环境。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为确保提案中所涉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公安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推进。公安局食药侦支队和交警支队制定了具体落实方案。

  (一)在打击制假售假方面,为保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市公安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1、对全市药品、农资、水产品以及其他产品的制假、售假的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掌握详细情况;

  2、在产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流通领域内广泛布控,对制假售假贩假的地区进行监控,获取相关证据;

  3、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联系,制定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检查、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立案侦查,及时予以打击;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派出所民警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制假售假,积极检举揭发制假售假行为,起到教育一方,净化一个地区的作用。

  (二)在加强交通管理方面,公安机关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1、强化信号配时优化工作。根据实时车流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对全市信号系统进行彻底排查整改,实现智能化交通;将主、次干道信号灯路口进行协调控制并优化,运用“慢进快出”、“截流、分流”等控制策略,采用“绿波带”、“红波带”等控制方式,在高峰时有效均衡交通流、缓解拥堵;在平峰时保证交通流连续、畅通,提高通行效率,确保市民出行安全、顺畅。

  2、强化交通设施规范建设。持续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标准化工作,提高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至2019年底,路口灯具标准,规范设置率达到100%,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联网控制的信号交叉口数量不低于总灯控交叉口的80%。加强交通管理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排查整改,确保建成区内信号灯、视频监控、电子警察等交通基础设施损坏率不高于每公里2处。创新完善专业技术服务机制,引入社会技术力量,推动交通管理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优化改进的专业化。逐年将城区全部路段的双语交通标志改造列入工作计划,实现交通标识的统一改造。

  3、建立交通事故网上快处、快赔中心,实现交通事故网上定损、网上快赔。

  4、依托警保合作,开通10处代办业务网点,配备自助服务机,办理包括6年免检、变更车辆联系方式、补打年检标识业务。

  三、开展督导,定期反馈

  在明确提案中具体部门、具体责任的基础上,公安局营商办不断加大督导督办工作力度,定期不定期地检查落办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并及时把提案办理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局营商办积极主动地与提案单位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进行汇报沟通,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对市公安局落实提案的各项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示满意。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当先锋、做示范、再立新功。

 

                           盘锦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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