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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线丨保障公共交通安全,隐形“安全卫士”在路上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次数:776


盘锦市公安局交通分局副局长  王雪松

保障公共交通安全

隐形“安全卫士”在路上

——访谈盘锦市公安局交通分局副局长 王雪松

 

【主持人】公交车是一个城市老百姓最普遍的交通工具之一,穿梭在大街小巷,给大家带来了便利。但同时,公交车安全运行也成为了大家普遍关注的热点,请问王局,近年来为维护全市公交战线安全稳定,咱们交通分局都做了哪些实际工作?


【王雪松】一是以保障客运安全工作为中心,做好主要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全国两会、春运、暑期安保及各大节假日期间,分局加大长途客运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增派警力,强化对站内治安防控巡逻和乘客随身包裹的检查,全力维护各客运站的站乘秩序和治安秩序,确保群众的出行安全。平均每年各客运站输送旅客130万人次,驻客运站警务室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检查长途客运车辆1300余班次,查获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物品60余件。近5年来,交通分局共查控吸毒人员及各类管控人员243人,抓获网上逃犯7人,为打击违法犯罪人员、确保群众安全出行作出了坚实保障。

    二是常态化开展破案攻坚,打击公共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我局依据省厅、市局对打击整治常态化的有关工作要求,把打击公交车扒窃犯罪活动贯穿于全年公安工作始终,特别是在2015年分局组建新一届领导班子以来,明确了“控发案、提破案、重防范”的工作总思路,采取公交车着装宣传、便衣侦巡、语音报站器播放扒窃提醒、建立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开展对公交车以扒窃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打击防范工作。近5年来,我局共打击处理公交车扒窃违法犯罪人员57人,归还受害人手机、钱包等财物20余件,有效打击了公交系统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协调各方强化安防工作,实现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方面我局结合当前形势,严格落实单位安防主体责任,逐一告知列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在安防工作中应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明确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另一方面分局严格按照公安部等四部委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要求,与市综治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及公交、客运企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做到了信息研判会商、齐抓共管;同时,我局每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客运企业等多部门开展安防实战演练和消防应急演练,以此提升各部门人员的协同配合及应急处置能力。近年来,我局所列管的市直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内部没有发生任何有影响的责任事故和灾害事故。【主持人】今年我们看到,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惊雷”行动,我们交通分局为了配合和落实市局公安机关的相关部署,通过持续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咱们在公交战线上都取得了哪些成果?

【王雪松】好。因为我们交通分局承载着全市575辆公交车辆、154辆客运车辆的治安管理和全市3288台出租车动态管理的重任。结合当前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的“惊雷”集中清查行动,按照市公安局党委的指示精神。我局强化对客运企业车辆及进出站乘客的查控力度,会同客运企业把好长途实名制购票和人员管控关。对出行乘客的车票、个人身份和包裹比对检查率达到了100%,切实做到了“人、票、证”统一乘车。强化对人员排查、危险物品整治排查、列管企业重点要害部位排查达到了100%。自“惊雷”行动开展至今,我局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检查客运站运营车辆844班次、出行旅客6247人;检查进站包裹11626余件;查获危险违禁物品19件。

  “惊雷”行动开展以来,分局针对公交车扒窃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了多种预防和打击手段,在周末群众出行高峰时间,我局刑侦大队全体人员在人流密集的公交车站,为过往群众和乘公交车出行的乘客宣传“识扒、防扒”小知识,用笑容和亲切话语让市民提高防扒意识和防扒知识,推广宣传微信公众号,压缩公交车扒窃犯罪空间。

  同时,为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净化客运市场经营环境,最大限度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自今年6月24日以来,我局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开展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共出动警力68人次,警车22台次,查获非法营运“黑车”31台,其中非法营运网约车20台,无手续营运黑车11台,全部移交到交通运管和交通稽查部门处理。

【主持人】说到客运站门前喊客、揽客现象一直是社会的焦点、难点问题。现在,无论是外地来盘锦的旅客还是我们盘锦市民在客运站门前都会看到和感受到这里秩序良好,我相信,这有我们交通分局的努力和付出,想问问王局,针对刚才提到的焦点、难点问题我们单位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雪松】省交通厅与省公安厅于2017年11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县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周边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我局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运输管理处召开了联席会议,并联合下发了《盘锦市县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周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近期,分局组织开展了客运站周边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喊站、揽客违法行为。整治期间,共打击处理在两区客运站门前喊站、揽客、引导旅客非正常途径乘车等违法行为5起,治安处罚5人,其中处理非法营运车辆司机3人、出租车司机2人;暂扣非法营运车辆3台、出租车2台,已移交市交通稽查支队处理。

  在打击的同时,我局也为广大市民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争取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和参与,为整治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

【主持人】现在国家提倡“低碳环保,绿色出行”,大部分百姓出行时基本都离不开公交车,在今天的节目中想请您介绍一下乘客一旦遇到突发问题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王雪松】公交车的人流量大、载客多,一旦遇到突发状况如起火、交通事故等都有极大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当乘坐公交车遇到突发状况,司机会第一反应停车、开门,疏导乘客下车。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车辆受损断气、断电时,司机无法通过仪表盘上的按钮将车门打开,这种情况下,作为乘客,首先要镇定,在公交车上还配有一个车门应急安全阀,一般在下客门的顶端。此安全阀在车辆断电、断气的情况下也可以打开车门。离门近的乘客只要将此安全阀旋转,然后手动将门打开即可。

  如果被困在着火的车辆中,上述方法无法打开车门,千万不要试图强行开车门,因为车门可能因撞击或高温产生变形,很难打开,不要浪费宝贵逃生时间。应选择从车窗逃生。


  首先,请大家不要顾虑打碎玻璃会划伤自己,现在我市的公交车窗都是钢化玻璃,打碎后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在公交车的前后车窗位置都有安全锤,挂在车窗两侧。安全锤为红色塑料手柄,锤体两头为不锈钢的尖锐角,用尖锐角敲击玻璃窗的中心部位,将玻璃窗打碎逃生。

  如果由于特殊情况下,找不到安全锤,乘客也可以用一些坚硬物,如:钥匙、手表、女同志穿的高跟鞋等物品代替安全锤打碎车窗逃生。
【主持人】现在,长途客运已经全面实行了实名制购票,是不是也请您给大家做个温馨提醒,说一说用于实名制购票的有效证件都有哪些?

【王雪松】主持人提出的这个问题非常好,这也正是乘坐客运车辆出行时,市民最关心的问题。首先,按照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长途客运实名购票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10月1日开始,我市开始实行长途客运实名制购票工作。乘坐长途客车的旅客,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购买车票,并且实行一证一票制。

  其次,在此要提醒出行群众注意的是,如果忘记携带本人身份证不能够票,可以用其他的有效证件代替身份证购票。比如说: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户口本、居住证、军官证、有效护照、台湾或港澳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来进行购票。同时,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出行,如果上述有效证件都未携带,我局民警本着“多服务,少推脱”原则,每天坚持早4:50至晚7点坚守岗位,为忘记携带身份证的旅客出具相关证明,切实达到 “有车必有警”的工作常态化要求。

【主持人】作为乘客,在乘坐长途客运车辆时,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我们掌握?

【王雪松】首先,旅客进站乘车时最重要的就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危险品进入候车大厅和进站上车。如因携带上述物品乘车,且不服从警务人员或客运安检人员管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说,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还是比较重的,在这里提醒旅客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要触犯法律。

  其次,进站乘车时,要服从客运站安检人员和驻站警务人员的管理,将携带的包裹通过“三品”检查仪进行检查。当旅客在售票窗口购票时请自觉排队,不要拥挤、不要插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准备出门时,要携带好乘车人员的身份证件;在准备乘车时,服从驻站警务人员和客运站工作人员的管理。实名制购票和实名制乘车,是为了进一步的压缩犯罪空间,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预防和打击长途线路上的各种犯罪行为,让存侥幸心理进行犯罪和临时起歹心的犯罪行为大大减少,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

  最后,要提醒广大乘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不能听信陌生人中奖,代为保管行李,代为购票的言行。不要乘坐站内外喊客、拉客的车辆,不要乘坐站外的黑车,其安全性得不到任何保障。另外,为了确保广大群众乘车出行安全,请您用微信搜索:“反扒联盟平安公交”。加入反扒联盟,共同打击公交车扒窃现象,心间永存正义,天下方可无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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