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高喜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制定相关工作措施:一是目前“老年代步车”没有国家标准,没有列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名录,此类车辆无法登记入户。二是重点整治“老年代步车”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交通秩序。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盘锦交警】“双微一抖”平台,大力宣传“老年代步车”对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警示教育广大交通参与人自觉抵制购买和使用“老年代步车”。
盘锦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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