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李宁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门市圈占公共停车区车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制定相关工作措施:一是推动建立了停车管理共治机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思路,完善制度规范、明确管理职责、优化城市布局、抑制停车需求,建立一体化运作机制。二是构建了完善的停车供给体系。推动政府科学编制停车发展规划、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发展停车产业,通过价格杠杆提高泊位周转率,实现停车供需的动态平衡。三是严格执法营造了良好的守法停车氛围。深入贯彻“行停有序、停车有位、违停必究”的管理理念,实行停车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分区管理,形成强大的示范效应和威慑力。
盘锦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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