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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九届政协一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11 浏览次数: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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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公安局

关于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关于治理我市电动三轮和四轮车违规行驶的提案(第80号)的答复

赵向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我市电动三、四轮车违规行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您的提案对规范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行为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

一、目前我市电动三、四轮车现状。近年来,电动三、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日益突出,不仅影响交通秩序,也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由于此类车辆价格便宜,使用成本低,销售渠道多,近几年迅速增长。但市场上电动三、四轮车绝大多数未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来指导生产,技术参数均达不到国家机动车产品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不具备上路行驶的条件。

二、加强老年代步车交通管理的措施。对于电动三、四轮车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经信、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从生产、销售等源头环节加强管理,依法取缔在产在售非法车辆的企业、商铺,公安交管部门加大此类车辆违法上路的查处力度,全社会形成整治合力,逐渐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顽疾。单靠公安交管部门的末端管理,存在着管理难度大,易引发社会矛盾等问题。

(一)强化路面秩序整治。2021年,交管部门按照省交管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低速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500余起。在下一步工作中,交管部门将严格限制不符合上路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对电动三、四轮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严纠、严罚,营造严格、有序、规范的管理氛围;强化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使此类车辆管理从源头产销到末端治理都起到明显效果。

(二)强化交通宣传引导。针对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员交通知识薄弱,安全意识差等现象,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驾驶人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车辆,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曝光典型案例,最大限度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盘锦市公安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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