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盘锦市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公安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2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2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2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公安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结合本地行政区域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公安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省公安厅和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和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向下级公安机关传达省公安厅和市政府的指示,并监督落实。
(三)负责本市特大刑事案件和跨县(市)、区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五)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依法管理我市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六)管理、监督消防工作,贯彻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负责、指导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承担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组织实施对来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加强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五)研究制定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六)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市公安人员培训教育、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协管县公安局领导干部。
(十八)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拟定我市监督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综合分析、报告社情和社会治安形势及公安信息;研究全市公安工作规划、计划;负责公安理论研究;起草重要文件、会议报告和工作总结;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市局领导政务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文秘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全市各类公安资料;负责全市公安史志的编审工作;指导基层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
(二)警务指挥部
收集掌握并报告全市社会治安情况和公安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协调处置全市重大案件,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建设和“ 110” 报警服务工作,承担群众对治安问题举报接处警和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投诉接警;研究制定全市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保障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的综合情报信息研判;实时发布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定的预警性情报信息及研判结果,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警种和部门适时调整警务活动,迅速落实打击、防范和控制措施;协调情报信息工作中的条块关系,加强各警种、各部门、各单位情报信息及研判结果的交流、交换,提高情报信息共享水平和综合效益;负责全局情报信息工作的协调、考核、检查和管理,情报信息的等级评定;负责与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以及其他地市公安局的业务联系,开展情报信息报告、交流及交换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全市公安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验收工作。
(三)政治部
是市局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也是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设人事科、秘书科、教育培训科(培训中心)、宣传科、退休干部工作科。
1、人事科。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警衔评授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系统录用人民警察及评授警衔的审查呈报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督促检查国家有关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方面政策、规定的落实。
2、秘书科。负责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综合调研;掌握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思想情况,适时提出队伍建设和政治工作建议和意见;研究拟定政治工作规划;承担政治部文秘综合工作。
3、教育培训科(培训中心)。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宣传科。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公安业务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系统文化体育建设和民警立功创模工作。
5、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机关党、团组织设在政治部,负责党的组织、思想建设和共青团工作。
(四)警务保障部
负责公安后勤、警务保障规章制度落实工作;管理全市公安系统的装备、被装;负责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的管理使用;负责市局机关财务、车辆、后勤、房产、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五)法制科
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法制建设,起草、审核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办理公安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国家赔偿和听证工作,承办劳教审批和劳教复议案件。
(六)信访科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受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转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人民群众提出的控告申诉案件。
(七)警卫处
组织实施来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设置监察室,与纪检委合署办公。负责行政监察审计工作。
(八)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
负责本市特别重大刑事案件和跨县(市)、区重大刑事案件侦破工作和对重要案犯的追捕、堵截和控制工作,组织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交流、通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全市刑事特情、阵地控制、刑嫌调控、情报资料等刑侦基础工作。
(九)巡特警支队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巡逻队伍及“110”报警服务系统的建设;指导公共秩序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类突发事件、暴力犯罪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及自然灾害事故的处 置工作,负责指挥巡警做好社会面控制,打击、预防现行犯 罪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十)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掌握全市社会安全动态和影响政治稳定的动向,研究拟定对策;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侦查指导和事件的处置工作;掌握收集全市有关危害国内安全、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掌握全市有关邪教活动的情报信息;直接承办各类有关危害国内安全和政治稳定案件侦破工作;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协调、指导重大邪教专案的侦破工作;组织协调各级公安机关防范、控制、处置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经济犯罪活动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侦破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县、区经侦大队的工作;负责全市涉税案件的侦破工作和对基层公安机关涉税案件的指导协调工作,完成上级督办,交办的涉税犯罪案件;侦办上级交办的和跨地区的重大经济案件
(十二)交通分局
主要职责:
(1)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公安局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法规、条例。
(2)了解掌握交通领域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规律,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侦办工作。
(4)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内保分局
研究制定公共安全方面的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全市保安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本市金融护卫中心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治安管理支队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治安行政法规,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进行管理,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品;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全市的社会防范和技术防范工作;负责黄、赌、嫖娼案件的指导、监督、查处工作;负责全市人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管理和征收城市增容费工作;指导社区警务建设和派出所基础工作。
(十五)行动技术支队
研究拟定全市公安机关行动技术工作的办法、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技术侦查工作;收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和重大案件线索;承办上级交办的危害国家安全,重特大刑事、经济等案件。
(十六)禁毒支队
掌握全市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的侦查工作和麻醉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按要求承办、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十七)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实, 施监督。
(十八)网络警察支队,
负责国际互联网的监控;负责全市上网场所的管理;负责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负责网络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计算机违法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九)反恐工作支队
掌握分析全市涉恐犯罪动态。收集、交流、通报涉恐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涉恐犯罪对策;组织、指导县、区公安机关对涉恐的侦破工作和对重要涉恐案犯的追捕、堵截和控制工作;负责全市反恐特情、阵地控制、刑嫌控制、情报资料等刑侦基础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反恐队伍的培训及对重特大疑难涉恐案件的现场勘查;协调跨区域反恐业务的处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十)出入境管理局
负责对全市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外国人入境及外事管理工作;承办法定不准出境的中国公民的报备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盘锦市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盘锦市公安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盘锦市公安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2年盘锦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7785.4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85.4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17785.4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409.97万元;
2.项目支出6375.5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4548.91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905.9万元。
2022年预算同上年比较,收入减少2511.06万元,减少12.37%;支出减少2511.06万元,减少12.3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1147.4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18.96万元,提高11.5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47.46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118.96万元,提高11.57%。主要原因是公车用车购置费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8.96万元,与上年提高100%;公务用车运行费1028.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198.16万元,比上预算减少32.11万元/与上年持平,降低1.4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80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16.1万元、电费78.2万元、邮电费20万元、取暖费106.35万元、物业费10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60万元、租赁费10万元、工会经费88.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1028.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劳务费80万元、委托业务费60万元、福利费6.6元、公务用车交通补贴436.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76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48.91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905.9万元。分项目如下:
1.政府采购项目
各类专用租线费 |
项目概述:租用网通各项专线及维护服务费:政府网线、号段租线费、视频、三级网、四级网、通信服务费等。 |
140.00 |
国保系统专业装备建设经费 |
涉密 |
100.00 |
应急物资储备库房建设经费(一期) |
项目概述:1.工程总预算370万元。一期库房建设经费293万元,列入罚没预算,二期77万元列入财力。 2.应急库房租赁经费7.5万元。 3.应急装备库配套经费(沥青路面及围墙粉刷等)129万元。 |
452.00 |
公安加密网远程管控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
涉密 |
269.00 |
长聘人员工资及保险 |
项目概述:临时工一年工资及保险,聘用临时工25人,按2021年10月份工资测算。 |
105.00 |
盘锦市公安局标准化建设提升项目经费 |
项目概述:项目以盘锦公安基层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为基础,在标准化建设范围、服务平台等方面,全面提升建设成效,扩大标准化建设的影响力及建设成果,主要包括: |
232.00 |
辽东湾大楼维修维护经费 |
项目概述:辽东湾行政区盘锦市公安局办公大楼顶层防水工程,总面积8000平,包括材料费、基层处理、人工费、吊装费、运费、管理费、税费等费用,共计101万元 |
101.00 |
巡警、刑警、交通分局物业费 |
项目概述:具体费用包括:刑警、巡警、交通分局办公楼维护、保安、司机、保洁员、食堂人员工资、食堂就餐人员伙食费用等。2021年政府采购中标156万元,合同编号:JH21-211100-00935,需延续使用。 |
156.00 |
执法办案中心物业费 |
项目概述:根据《关于对市公安局申请解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物业保障经费的审核意见》(盘财行资[2020]55号),2021年及以后年度每年安排物业费175.6万元,市长批示同意。2021年政府采购中标175元,合同编号:JH21-211100-00439,需延续使用。 |
174.90 |
全省警务保障大数据智化建设 |
项目概述:根据省厅要求建设,工程预算495.9万元,包括系统功能、预算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管理、装备管理、被装管理、车辆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移动应用、外部接口、项目实施。计划分三年支付,2022年150万元。 |
150.00 |
警用装备更新经费 |
项目概述:警用装备、大型车辆更新购置300万元。针对警用航空车辆改装配套集成设备、手枪战术灯、破窗梯、拐弯枪架、液压破门器、升降器、救生抛投器、攀登抛投器、防毒面具、软管窥镜、门镜窥镜等等。 |
57.66 |
物联网建设经费 |
项目概述:省厅“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应急库建设的配套设施,智能化物联建设系统及相应硬件设施 |
140.00 |
公安专用试剂耗材经费 |
项目概述:依据刑侦工作需要,支队购置痕迹检验,理化化验,法医检验,毒品检验各类试剂耗材等所需费用;依据刑侦工作需要,全市每年命案、盗窃、强奸、抢劫、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生物检材和监管场所收监需要采集做DNA检验。 |
115.00 |
警用车辆更新经费 |
项目概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有警务用车需要更新,宝来16*3=48万元,金龙客车18万元,长城炮17万元,广汽传祺17.98*2=35.96万元 |
118.96 |
购买犬只收容服务专项经费 |
项目概述: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期 2015年4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9期 2017年12月19日),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建设盘锦市犬只收容所,需劳务费85万元,运行管理经费120万元,房屋及设备折旧费用30万元,犬只诊疗费用10万元,其他费用10万元。 |
255.00 |
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经费 |
涉密 |
976.20 |
盘锦市公安局网综平台建设项目经费 |
项目概述:盘锦市公安局网综平台建设项目。合同编号:LNHR-YQZB-20191123,合同金额1140万元,已支付342万元,余款798万元,分三年付清,2022年安排经费240万元。 |
240.00 |
物联网建设经费 |
项目概述:省厅“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应急库建设的配套设施,智能化物联建设系统及相应硬件设施 |
131.00 |
应急装备库配套经费(消防水池) |
项目概述:应急装备库配套。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648立方米,内带18立气体定压设备,两台消火栓泵、两台喷淋泵。 |
100.00 |
民警及警铺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
项目概述:共2138人,平均每人826元,共需支出1765988元。(其中,民警1611名、行政工勤6名、辅警416名、边防转隶人员105名)。 |
176.60 |
警用装备更新经费 |
项目概述:警用装备、大型车辆更新购置300万元。针对警用航空车辆改装配套集成设备、手枪战术灯、破窗梯、拐弯枪架、液压破门器、升降器、救生抛投器、攀登抛投器、防毒面具、软管窥镜、门镜窥镜等等。 |
200.00 |
应急物资储备库房建设经费 |
项目概述:已由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计通过,财政系统已录入完毕,已可以网上发公告进行招标,最终审定金额为370万元。一期293万元、二期77万元。 |
77.00 |
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改造经费 |
项目概述: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维修改造合同金额181.59万元,合同:PJZC20201000244001,已支付100万元。 |
81.59 |
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各类专用租线费 |
项目概述:租用网通各项专线及维护服务费:政府网线、号段租线费、视频、三级网、四级网、通信服务费等。 |
140.00 |
项目审计设计费 |
项目概述:市局10万以上建设项目由市局审计室委托专业机构评审所需经费。 |
50.00 |
业务用房维修维护 |
项目概述:全市各业务用房均年久失修,部分基础建设需维修维护,如培训中心、警种支队、派出所等业务用房维修改造。 |
50.00 |
巡警、刑警、交通分局物业费 |
项目概述:具体费用包括:刑警、巡警、交通分局办公楼维护、保安、司机、保洁员、食堂人员工资、食堂就餐人员伙食费用等。2021年政府采购中标156万元,合同编号:JH21-211100-00935,需延续使用。 |
156.00 |
执法办案中心物业费 |
项目概述:根据《关于对市公安局申请解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物业保障经费的审核意见》(盘财行资[2020]55号),2021年及以后年度每年安排物业费175.6万元,市长批示同意。2021年政府采购中标175元,合同编号:JH21-211100-00439,需延续使用。 |
174.90 |
案件审计鉴定评估费 |
项目概述:全市公安机关网安、经侦、国保等支队侦办刑事案件所需鉴定费;侦办经济案件所需审计、评估费用。 |
25.00 |
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经费 |
项目概述:用于公安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软件、硬件的运维管理服务所需经费。 |
15.00 |
购买犬只收容服务专项经费 |
项目概述: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期 2015年4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9期 2017年12月19日),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建设盘锦市犬只收容所,需劳务费85万元,运行管理经费120万元,房屋及设备折旧费用30万元,犬只诊疗费用10万元,其他费用10万元。 |
255.00 |
公安应急通信运行维护服务经费 |
项目概述:用于应急通信软件、硬件的运维管理服务所需经费。 |
15.00 |
老警综平台维保经费 |
项目概述:用于老警综平台数据库、服务器、中间件、前段web应用、执法办案平台、社区警务应用模块等升级、维护及日常维保所需经费。 |
25.00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盘锦市公安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99,291,117.38元,其中,流动资产25,463,072.78元,固定资产43,208,173.35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187辆(一般公务用车187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4,921,293.75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公安局2022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6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63个,涉及资金6375.5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补助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1.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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