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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29 浏览次数:335

盘锦市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盘锦市公安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盘锦市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3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盘锦市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公安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结合本地行政区域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公安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省公安厅和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和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向下级公安机关传达省公安厅和市政府的指示,并监督落实。

(三)负责本市特大刑事案件和跨县(市)、区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五)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依法管理我市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六)管理、监督消防工作,贯彻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负责、指导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承担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组织实施对来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加强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五)研究制定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市公安人员培训教育、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协管县公安局领导干部。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拟定我市监督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市公安局设置办公室、指挥中心、情报信息科、科技通信科、思想政治工作科、宣传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教育培训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审计室、警务督察支队、警务保障部、治安管理支队、巡逻防控支队、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刑事技术支队、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保安管理支队、禁毒支队、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局、森林警察支队等46个内设机构;沿海安全保卫局2个派出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盘锦市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盘锦市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盘锦市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年盘锦市公安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3448.8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48.8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3448.8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543.18万元;

2.项目支出8905.7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4558.3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466.95万元。

2023年预算同上年比较,收入增加5663.41万元,增加31.84%;支出增加5663.41万元,增加31.8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1238.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1.04万元,提高7.9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38.5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91.04万元,提高7.93%。主要原因是公车数量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公务用车运行费1238.5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10万元,增加20.42%。)。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286.93万元,比上预算增加88.77万元,增加4.04%,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141.61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13.49万元、电费103.6万元、邮电费40万元、取暖费106.35万元、物业管理费20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委托业务费80万元、工会经费130.57万元、福利费6.46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102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0.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81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58.3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466.95万元。分项目如下:

1.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申请理由及内容

合计

重点区域保安服务经费(公安局)

项目概述: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市政府重点区域24小时巡逻,支付保安服务费。

项目依据: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市政府重点区域24小时巡逻,支付保安服务费。

159.80

各警种各部门宣传活动费用

项目概述: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安宣传内容;制作公安宣传片、微电影、宣传展板、租用场地设备等费用;七五普法等费用。

项目依据: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安宣传内容;制作公安宣传片、微电影、宣传展板、租用场地设备等费用;七五普法等费用。

40.00

线路租赁经费

项目概述:合同金额增加。一是合同编号:JH22-211100-03273,中标金额176.85万元。租用网通各项专线及维护服务费:政府网线、号段租线费、视频、三级网、四级网、通信服务费等。二是移动350M基站专线经费10万元。

项目依据:合同金额增加。一是合同编号:JH22-211100-03273,中标金额176.85万元。租用网通各项专线及维护服务费:政府网线、号段租线费、视频、三级网、四级网、通信服务费等。二是移动350M基站专线经费10万元。

187.00

其他公安支出

其他公安支出

533.45

购买犬只收容服务专项经费

项目概述: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期 2015年4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9期 2017年12月19日)精神

项目依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期 2015年4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9期 2017年12月19日)精神

255.00

民警及辅警人员制装费、换装费

项目概述: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规定(试行)的通知》(盘政办【2022】24号),辅警备装费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核定,1000元*596人。

项目依据: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规定(试行)的通知》(盘政办【2022】24号),辅警备装费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核定,1000元*596人。

59.60

智慧城市应急指挥建设项目经费

项目概述:2015年项目,2017年竣工,市政府应急办承办,2020年8月移交市公安局。

项目依据:2015年项目,2017年竣工,市政府应急办承办,2020年8月移交市公安局。

1,500.00

理化检验试剂耗材费、DNA实验室耗材费

项目概述:22年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分3个项目,总金额997.668万元。

项目依据:22年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分3个项目,总金额997.668万元。

380.00

重点人员血样检验经费

项目概述:对重点人员血卡检验,全年7000重点人员,每人50元。

项目依据:对重点人员血卡检验,全年7000重点人员,每人50元。

35.00

警用装备购置

项目概述:沿海保卫局购置2艘警用摩托艇,每艘240万元。

项目依据:沿海保卫局购置2艘警用摩托艇,每艘240万元。

480.00

警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经费

项目概述:2237人(其中,民警本级538+兴隆380+双台子254+辽东湾53+城郊38+交警191+监管77+边防104=1635人,辅警596人、工勤6人)每人1500元,共需要335.55万元。

项目依据:2237人(其中,民警本级538+兴隆380+双台子254+辽东湾53+城郊38+交警191+监管77+边防104=1635人,辅警596人、工勤6人)每人1500元,共需要335.55万元。

335.55

公安局物业费

项目概述:执法办案中心物业费174.9万元,刑警、巡警、交通分局物业费156万元,长聘人员工资及保险经费67万元,22年追加餐补195万元。

项目依据:执法办案中心物业费174.9万元,刑警、巡警、交通分局物业费156万元,长聘人员工资及保险经费67万元,22年追加餐补195万元。

592.90

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申请理由及内容

合计

网络运行维护费

项目概述:语音排队机、录音服务器技术支持服务;110接处警系统、警务勤务系统、一张图系统技术支持等服务所需经费

项目依据:语音排队机、录音服务器技术支持服务;110接处警系统、警务勤务系统、一张图系统技术支持等服务所需经费

46.50

线路租赁经费

项目概述:合同金额增加。一是合同编号:JH22-211100-03273,中标金额176.85万元。租用网通各项专线及维护服务费:政府网线、号段租线费、视频、三级网、四级网、通信服务费等。二是移动350M基站专线经费10万元。

项目依据:合同金额增加。一是合同编号:JH22-211100-03273,中标金额176.85万元。租用网通各项专线及维护服务费:政府网线、号段租线费、视频、三级网、四级网、通信服务费等。二是移动350M基站专线经费10万元。

187.00

购买犬只收容服务专项经费

项目概述: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期 2015年4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9期 2017年12月19日)精神

项目依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期 2015年4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9期 2017年12月19日)精神

255.00

警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经费

项目概述:2237人(其中,民警本级538+兴隆380+双台子254+辽东湾53+城郊38+交警191+监管77+边防104=1635人,辅警596人、工勤6人)每人1500元,共需要335.55万元。

项目依据:2237人(其中,民警本级538+兴隆380+双台子254+辽东湾53+城郊38+交警191+监管77+边防104=1635人,辅警596人、工勤6人)每人1500元,共需要335.55万元。

335.55

公安局物业费

项目概述:执法办案中心物业费174.9万元,刑警、巡警、交通分局物业费156万元,长聘人员工资及保险经费67万元,22年追加餐补195万元。

项目依据:执法办案中心物业费174.9万元,刑警、巡警、交通分局物业费156万元,长聘人员工资及保险经费67万元,22年追加餐补195万元。

592.90

信息机房设备维护经费

项目概述:机房设备系统运行维护费21万元。合同编号:LNYSPJSAGJ20220903,用于PC服务器、存储、SAN光纤交换机、磁带库、备份一体机、网络安全设备等硬件产品及系统维保服务所需经费。

项目依据:机房设备系统运行维护费21万元。合同编号:LNYSPJSAGJ20220903,用于PC服务器、存储、SAN光纤交换机、磁带库、备份一体机、网络安全设备等硬件产品及系统维保服务所需经费。

50.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锦市公安局(本级)资产总额96,461,304.92元,其中,流动资产23,601,744.64元,固定资产37,711,030.28元,无形资产1,858,191.42元,在建工程33,290,338.58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225辆(一般公务用车225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3,458,779.74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公安局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5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5个,涉及资金8905.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补助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1.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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