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交警部门人性化执法的建议》(第4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6 浏览次数: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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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警部门人性化执法的

建议(第40号)的答复

王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警部门人性化执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加大宣传部门的人员和经费支持,目前常态化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等多种方式,拓宽宣传范围,在源头上推进普法工作提质增效。积极推送各类普法文章及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同时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开设“马路学堂”将宣传教育融入路面执法,叠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效果,最大程度降低辖区交通安全隐患。

二、从2021年向海大道开始,交警支队就开始分批次增加盘锦市所有交通信号灯的倒计时显示器,今年计划更换信号灯岗20处,主要在泰山路和环城南街,下一步交管支队会按照计划逐步完善我市全部信号灯岗。

三、针对违法停车的行为,现在有两种处罚模式,首先在交通严管路段违法停车对车辆通行影响大的情况还是延用之前的处罚模式,在非严管路段采用先短信提醒,给车主10分钟的时间来挪车,在规定时间内驶离的将不会被处罚。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袁亚东

联系电话:17742740566

盘锦市公安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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