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改善我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的建议》(第4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6 浏览次数: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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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改善我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的建议

(第41号)的答复

徐晓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深入开展静态停车秩序整治。联合市城市执法局,对重点路段和巡逻网格区进行实名制管理。全市共设置4个区域大网格、188个小网格,每天出动188名警力、120台警车,从早7时至晚9时开展不间断违法停车整治,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加大对农贸市场、商业街等区域道路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管违法停车,全力规范静态停车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通过领导包片、中层包线、民警包段责任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对整治效果不好,群众反响较大的辖区大队,支队约谈大队主要领导。期间,共提醒违停车辆17.8万余起,查处违法停车约7.8万余起。

关于“对路边第二排乱停车等任性违法行为加重处罚”,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能按照违法停车进行处罚。

二、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百日攻坚”行动暨启动“全警管交通”模式,开展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提请市政府审议通过,纳入了2024年民生实事。一是启动“全警管交通”模式。3月1日开始,市公安局启动了“全警管交通”模式,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警上路,在全市142个重要交通岗区和路段设置了364个执勤点位,每天在早晚高峰期出动364名警力开展交通疏导和文明交通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期间,共劝导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6.5万余起,行人交通违法7.9万余起,查处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1900余起。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市共划分网格188个,明确网格区域和工作职责,做到定岗、定人、定责,持续加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三是开展安全头盔佩戴和电动自行车上牌“双率”提升行动。全市公安机关采取“平峰+高峰+夜查”循环勤务模式开展集中劝导,学习借鉴西安经验,共在全市设置18个严管路口、12个“马路学堂”,通过接受劝导、观看警示片、协助执勤等递进式教育,少罚慎罚,加大路面劝导力度,提升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切实形成严管、严教、严控高压态势。组织全警安装并利用“辽宁智慧劝导”APP开展执法劝导工作,共劝导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6.2万余人次。

同时,与美团辽宁安全总监联合,初步达成意见,即交警部门将违法骑手信息传递至美团主管安全部门,通过停止一定时间段派单等手段,倒逼骑手遵章守纪。

三、充分发挥“护学岗”“高峰勤务”等机制作用。加强巡逻管控,及时调整警力部署,整合警力,设置护学岗,采取定岗、定员、定路段的形式,加强校园周边日常管控工作,进一步合理配置警力,依据各学校放学时间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警力倾斜,确保学校门前有警力执勤,同时提高执勤民警的上路率和管事率,不断改进完善勤务制度,推进警务效能最大化。加强周边的动态管理,确保城区校园周边有序、畅通;在上下学的车流人流高峰时段,专门安排警力在学校门口和学校周边主要路段开展交通秩序维护和疏导,确保重点时段和易发生交通拥堵路段的安全、畅通。同时采取定点监控和流动巡查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校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无牌无证、逆行、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路线行走及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纠处力度,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四、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设施。公安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通行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在向海大道、市府大街、红旗大街等街路,通过设置机非隔离护栏,确保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具备条件的街路施划非机动车道。

针对丁字路口设置黄灯的情况,为保障行人安全通行,在设置斑马线的丁字路口不建议设置为黄灯,通过优化交通信号配时,进一步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根据路口右转与直行车辆的交通流数据,调整车道通行方向,提高通行效率。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袁亚东

联系电话:17742740566

盘锦市公安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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