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我市中小学周边交通环境整治的建议》(第42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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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我市中小学周边交通环境整治的建议
(第42号)的答复
钱桂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中小学周边交通环境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问题,针对您提出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公安交警部门部门将积极与学校密切沟通协作,在学校开学前,排查整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特别是门口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等设施不完善、不规范问题;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标准,通过优化交通组织、实行错峰上下学等措施,在一完中、鹤乡小学、实验小学、市高中和辽油一高等学校周边道路设置了路内停车泊位,最大限度满足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需求,缓解学校门口集中接送交通压力;加强上下学时段学生出行引导和秩序维护。
二、严格落实“护学岗”勤务模式。加强巡逻管控,及时调整警力部署,整合警力,采取定岗、定员、定路段的形式,加强校园周边日常管控工作,进一步合理配置警力,依据各学校放学时间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警力倾斜,同时提高执勤民警的上路率和管事率,不断改进完善勤务制度,推进警务效能最大化。加强周边的动态管理,确保城区校园周边有序、畅通;在上下学的车流人流高峰时段,专门安排警力在学校门口和学校周边主要路段开展交通秩序维护和疏导,确保重点时段和易发生交通拥堵路段的安全、畅通。同时采取定点监控和流动巡查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校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无牌无证、逆行、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路线行走及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纠处力度,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三、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为重点,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通过举行主题班会、主题讨论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联合交通运输、教育局部门,深入校车运营企业和中小学校,对校车所有人、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通报本辖区校车交通事故情况、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组织学生参加警营开放活动,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增进广大中小学生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种道路情况的处置应变能力。加强对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指导,在学校走廊、橱窗建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充分发挥校园网站,教师、学生微信群作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袁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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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公安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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