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八届二次委员《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问题的提案》(52号)答复
尊敬的张艳荣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问题的提案》我们已收悉,现就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涉及公安机关工作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盘锦市公安局把乡村法治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引导村民依法办事,积极推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围绕群众关切开展法律宣传。今年以来,盘锦市公安局改变以往传统宣传模式,构建“一员一册一机制”乡村普法工作体系,即社区民警担任法律宣传员,统一印制法律宣传册,统一建立一套乡村普法责任机制。针对农村典型的邻里纠纷等问题,通过入户宣传、以案说法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农村土地、婚姻、欠薪、产权等较为易发、突出的矛盾纠纷等问题,主张把矛盾化解在“家”中,让农村群众真正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现在农村群众再遇到邻里纠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
二、积极探索执法为民有效形式。为了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法律需求,在推进法治农村建设的过程中,盘锦市公安局不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执法为民的有效形式,让农村群众能在家门口体会到法治建设带来的成果,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围绕农村侵财类案件多发特点,整合农村治保会力量,强化农村治安巡防力量建设,加强农村动态巡逻,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有效遏制各类侵财案件发生。同时,针对农村易发生传销、集资诈骗和电信诈骗的特点,健全跨区域镇村信息联动机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做强农村社区警务“群信息”。社区民警组建警务工作微信群,实现警务微信“村村通”。
在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市公安机关把执法为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警务公开、便利群众服务,强化依法打击职能,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盘锦市公安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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