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公政〔2023〕11号关于印发《盘锦市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盘锦市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经开公安(分)局,市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盘锦市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市局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盘锦市公安局
2023年3月17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规范》,根据省厅党委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和省厅政治部绩考工作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局党委统一领导,加强相关警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强化党政齐抓共管,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工作体制
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在市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是落实市局党委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安排,就思想政治工作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和指导。
二、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一)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和主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政治部主任为正、副召集人,思想政治工作科牵头协调,机关党委、人事科、培训科、宣传科、督察支队为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相关部门列席会议。
(二)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思想政治工作科,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三、联席会议议事范围
(一)落实市局党委思想政治工作部署的具体措施及细节安排。
(二)审核政治教育培训、政治轮训工作教材。
(三)制定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政治工作要点,把关各科室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政治教育方面的有关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对全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活动的立项、论证研究提出建议。
(五)对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民警辅警思想动态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向党委提出建议。
四、联席会议议题确定
(一)联席会议议题由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并将政策依据、问题现状、落实意见或工作建议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或由思想政治工作科根据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议题。
(二)汇总后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向市局主要领导沟通后确定。
(三)会议准备工作。会议议题确定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会议通知,并将有关材料提前两天送达或告知参加会议成员。
五、联席会议召开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年两次)。
(二)联席会议一般应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向会议召集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三)会议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查。会议由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记录。
六、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应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议题进行,由提出议题的成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根据说明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二)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
(三)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会后及时向市局党委书记汇报、向市局班子成员通报,视情况向有关警种、部门通报。
盘锦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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