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公森〔2023〕19号

发布时间:2023-04-10 浏览次数:109

盘锦市公安局

                        公森202319

关于印发《盘锦市公安局森林草原防灭火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经开区公安(分)局,市局相关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盘锦市公安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盘锦市公安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

2.《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

统计月报表》

                     盘锦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

盘锦市公安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公安机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防灭火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治理、火案查处等方面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专班组长由市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局森林支队支队长担任,成员为市局指挥中心(情报科)、警务保障部、治安、巡防、刑侦、网安、法制、交警支队分管领导,领导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森林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局森林支队支队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局森林支队政委担任,做好全市公安机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协调、外部联络等工作。

三、责任分工

1.森林部门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火案侦破、防火宣传、重点区域巡护、综合保障等工作

2.情报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的预警和通报工作,确保火情信息传递畅通

3.警务保障部门做好装备配备、经费支持、后勤保障等工作

4.治安部门配合森林部门积极做好属地防火宣传和打击工作

5.巡防部门:做好火灾发生地社会面控制、治安保卫等

6.刑侦部门:协助开展森林草原火案侦办工作

7.网安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舆情管控、违法有害信息处置工作

8.法制部门:为侦办火案提供法制保障

9.交警部门:提前制定交通应急预案,做好火场周边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工作

10.涉林涉草管辖范围的公安派出所:承担维护辖区内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林草区社会治安稳定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日常防范、源头治理工作。

四、主要任务

属地公安机关要在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和关键节点,组织警力,协同应急、林草等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一是重点加强对高火险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油库、输电线路、天然气管道、军事设施区等重要区域、设施周边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护二是配合林部门开展非法野外用火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防火期防火区内野外烧荒、烧秸秆、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烧香祭祀、野炊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及时开展火案侦破工作,严厉打击涉火犯罪行为。三是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广泛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曝光涉火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一项全局性政治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生态安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行公安机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确保全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经开区公安(分)局要参照市局模式成立工作专班,在各级森防指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在森林草原防火期(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特别是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3月10日至5月20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县区、经开区公安(分)局要尽快与本级应急、林草等部门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间事权事项划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警种部门协同机制,强化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建立信息互通、联合督导、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区、经开区公安(分)局要明确1名负责领导和1名联络人,于4月18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局森林支队。并于每年1、2、3、4、5、10、11、12月25号前,将《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统计月报表》通过OA报送至市局森林支队。


附件2

公安机关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统计月报表

填表单位: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起)

破获涉火刑事案件(起)

刑事拘留(人)

取保候审(人)

治安处罚(次)

其它

行政拘留(人)

罚款(万元)

警告(人)

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出动警车(台次)

出动警力(人次)

发现火灾隐患(个)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个)

其它

填表人:                              审核领导:                      上报时间:    


盘锦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34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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